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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通知

日期:2013-01-18 点击数: 来源:

一、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自然科学基金委已在2013年1月1日发布《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项目指南》)引导申请,请各位拟申报项目的老师认真阅读《项目指南》(特别是面上项目和青年基金项目的申报指南),在各学科科学部中详细了解相关资助学科范围、学科发展趋势、研究热点及冷门方向,为申报选题工作做好准备。

二、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含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自由申请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等。

三、申报组织及初审工作要求

(一)以系部为单位组织项目申报工作,各部门相关科研人员回专业隶属系申报,科技处不受理教师个人申请。在国家加大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率和资助强度的形势下,各学院应从提高科研实力和学科水平的角度,高度重视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按照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及相关要求,合理整合有效资源,深挖科研潜力,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推荐出创新性强具有竞争力的优秀项目。

(二)各系部应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并提出修改意见。着重对申报项目的立项依据、科学意义、对国内外研究现状的了解程度、研究内容、技术路线、研究方法、研究目标和创新点进行反复论证,对申请者和研究团队前期研究基础、研究条件是否具备进行评议,在申请书撰写质量上进行细致指导,对申报材料真实性严格把关,并做好材料形式审查工作。

(三)请教师积极申报。

(四)2012年已申请未获批准的项目申请者,请结合反馈的专家评审意见,对申请书进行认真修改后重新申报。

(五)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1.预申报① 申请书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请使用2013年新版本),形式审查确认表纸质版一份(签字盖章);② 各单位申报情况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③ 如有参与外单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的,相关单位应提交《高级职称人员参与外校国家自然基金项目合作知情同意书》纸质版一份(签字盖章);④申报时间:2013年2月25日全天。预申报工作关系到我校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初审工作,凡在预申报时未提交相应材料的单位和人员,将取消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资格,请各单位领导和老师高度重视。

2.正式申报① 申请书电子版一份、纸质版一式两份(如有《管理办法》中列出的需特别说明的情况,还需随申请书报送说明性纸质材料),形式审查确认表纸质版一份(签字盖章);② 申报人信息统计表纸质版一份,如申报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名称、申报人基本信息、项目组成员等)发生变化,各单位还应重新提交申报情况汇总表一份(含电子版);③ 申报时间:2013年2月22日16:00前,过期不候。正式申报的申请书纸质版请用A4纸双面打印(申报书首页和签字页单独打印),申报书报告正文请采用中文宋体、四号,1.5倍行距格式撰写。

3.申报方式请各单位将本单位申报材料(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汇总后报送至科研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形式审查确认表;高级职称人员参与外校国家基金项目合作的知情同意书;申报人信息统计表;项目申请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