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网站地图
  • 图书馆
  • ENGLISH

新闻资讯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11年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1-03-10 点击数: 来源:

学院各有关单位:

2011年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各类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即日起开始。今年的申报工作有较大调整,请各部门予以重视,认真组织申报者学习相关文件精神。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立足浙江,面向全国,贴近实际,围绕大局,以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和再创浙江体制机制新优势加快发展方式转变为主题,深入研究浙江“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服务。同时注重具有浙江特色和优势的基础理论研究和学科建设,注重新兴边缘交叉学科和跨学科综合研究,立足学术前沿,打造 “当代浙学” 品牌、推动哲学社会科学大繁荣大发展。

二、项目类别及要求

    2011年规划课题分为四大类别,即应用对策研究、基础理论研究、后期资助课题、专项研究课题。统一申报,分类评审。

    (一)应用对策研究。按照“应用对策类研究选题指南”所列的问题指向,申报人可自行设计课题进行研究,课题评审时以问题分类评审。申报此类课题的研究者应具有强烈的问题意识和决策咨询意识,加强与实际工作部门的沟通和联系,通过科学扎实的调查和实证分析,真实反映实际情况,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未列入《课题指南》的课题可作自选课题申报,但评审时设立一定比例加以限制。

(二)基础理论研究。不设选题指南,申报人可根据自己的学术积累,按“十二五”规划所设的16个学科组,分学科自主选题,自由申报。课题立项向学术前沿问题研究倾斜,重点扶持对学科发展以及对弘扬浙江精神、传承浙江文化有重要作用的研究项目。

(三)后期资助课题。旨在鼓励和扶持在基础研究领域潜心治学、锐意创新的社科工作者,资助已完成而尚未出版的优秀学术专著中文初稿,要求达到本学科领域先进水平,无知识产权纠纷。学术译著、工具书、论文(论文集)、教材、软件等暂不列入资助范围。

(四)专项研究课题。本年度设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长江三角洲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研究系列、涉台研究课题、舆情调研课题等,该类课题均有课题指南(舆情调研课题申报通知另行发布),具体要求如下:

1、“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专项课题。本专项今年的研究主题为“大学生特点和理想信念教育”,主要面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学生辅导员以及有关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申报者要紧密联系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实际,开展深入、扎实、可操作性强的研究。经评审,确定25项左右的课题进行预立项,待课题完成后根据成果的质量,每项资助10000元,课题在立项后的一年内完成,研究成果可自行发表,优秀成果拟结集出版。

2、“长江三角洲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研究系列”专项课题。今年长三角区域合作研究的主题是:长江三角洲地区转变发展方式、实现科学发展研究。课题设计要紧扣主题,结合“十二五”发展规划,突出前瞻性、战略性;研究对象具体,目标明确,对策思路可行;鼓励跨地区、跨部门、跨单位联合研究,鼓励各单位组建由同行正高职称专家领衔的团队开展研究。获得立项的课题要求在9月底前递交中期研究成果,并参加在2011年度由两省一市社科规划办共同举主办的学术研讨会。

3、“涉台研究”专项课题。本专项课题完成时间为一年,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经费资助标准为每项课题8000元,由省台办在课题研究成果鉴定通过后一次性支付。所立项课题需在年底前写出基本观点及内容简要报告(3000字左右)报省社科规划办和省台办。

三、关于“学科共建”课题

“学科共建”课题自设立以来,在探索社科规划工作如何推动我省高校社会科学的学科建设与队伍培养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效果。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为进一步探索社会科学研究如何利用多方力量,调动多方积极性,为省内高校和地方经济服务的新体制,促进我省社会科学学科的发展和队伍建设,尽快培育出一批在全国具有影响和我省特色的优势研究领域,多出精品力作,今年对学科共建课题申报及管理将进行调整。具体要求如下:

1、“学科共建”参与单位为未设有省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的一般高等院校(含高等专科学校)、杭州市委党校、宁波市委党校,已经设有省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的高等院校以及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其他市委党校等不参加“学科共建课题”的申报。

2、要求参加“学科共建”课题申报的单位必须重新提交学科共建申请及“十二五”时期(2011-2015)本单位着力建设的一个二级学科详细规划(含学科带头人、团队情况、现有成果、建设目标等),该二级学科可以是已有的优势学科、也可以是成长中的新兴学科、也可以是具有潜在优势的学科,或者是我省急需发展的薄弱学科。参加学科共建的单位必须在3月20日前提交参加申请及相关材料,经规划办组织专家论证报领导审批后方能进行学科共建课题的组织申报。

3、参加学科共建课题的单位对立项的学科共建课题研究经费实行1:1配套。

4、学科共建课题实行单独申报,立项指标单列。申报学科共建课题的不能同时申报其他类型的课题。

四、关于自筹经费课题和欠发达地区扶持课题

1、自筹经费课题的申报单位为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各市委党校、各地市电大。其他单位原则上不再设立自筹经费课题。自筹经费课题只在应用对策研究和基础研究中设立。申报自筹经费课题者必须落实经费来源,由科研管理部门在申报表相应栏目中盖章证明。

2、欠发达地区课题仅面向丽水、衢州、舟山三市申报者,研究内容应是为本地党委政府决策服务的应用对策类研究和地方特色文化研究。

五、评审规则

实行分类梯度评审。应用对策研究、专项研究课题按选题分类,基础理论研究、后期资助项目按学科分类。按省社科规划重点课题、一般课题、自筹经费课题的顺序依次评审,未获得前一类课题的项目,根据本人意愿及单位意见按顺序自动转入下一类型课题的评审。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由专家根据申报课题质量确定,申报者不必注明是否申报重点或一般课题。

六、其他有关事项

1、本年度课题申报贯彻质量第一的原则,注意控制申报数量,提高申报质量。在省社科规划各类课题中,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课题未完成者,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申请人必须在本单位指定期限内向科研管理部门报送全部申报材料。申请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核申报表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并签署明确意见,于截止日期前将申报材料报省社科规划办。   

2、本年度立项的应用对策性研究的课题完成时间一般为一年,其他类别的课题为一至三年(专项课题另有要求的除外),课题研究阶段从2011年7月1日起至完整的最终研究成果上报省社科规划办时止(有特别规定研究时限的除外)。应用对策类研究不接受延期申请,到期未完成者,一律撤题。

3、课题最终成果可以同时为多种形式,但应用对策类课题最终研究成果形式之一必须是研究报告,基础研究类课题成果形式之一必须为专著(工具书)或论文。

4、重点课题经费资助标准为每项课题3万元,一般课题资助标准为每项课题1.5万元左右。研究经费分期拨付,首期经费拨付总经费的60%。

5、“后期资助课题”资助经费主要用于课题成果的修改和出版,每项课题资助经费为4万元(出版经费)。“后期资助课题”申报者不得以同题申报其他类型的省社科规划课题,已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规划课题的也不得再以完成的成果重复申报“后期资助课题”。今年规划办拟对后期资助课题成果实行统一标识、统一出版。

七、申报材料及受理日期

1、个人申报材料包括:《课题申报表》(一式1份)、《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式10份),申报“后期资助课题”还需递交成果打印稿3份(A4纸双面打印,胶装,封面及内容不得出现个人及单位信息);

2、本单位的《2011年课题申报单位汇总表》一份(附电子文档);

3、参加学科共建的单位提交《浙江省社科规划“学科共建”参加单位申请书》(一式2份,3月20日前提交);

4、申报表和活页一律使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课题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课题管理办法、课题指南、申报通知、申报表、活页、汇总表等)请直接上网查询并下载(网址:http://www.zjskw.gov.cn)。

5、课题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4月15日止,逾期不受理,请各单位合理安排时间。

                                                                                                                                       科研处  

                                                                                                                                    2011.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