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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红五月”师生大合唱比赛的通知

日期:2011-03-16 点击数: 来源:

各团总支、学生会:

为纪念建党90周年、“五四”运动92周年,歌颂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激发同学们勤奋学习、立志报国、为校争光的巨大热情,同时丰富校园文化生活,经团委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第二届“红五月”师生大合唱比赛,具体事宜如下:

一、活动主题:铭记党建历程,传承五四精神

二、活动时间、地点

1、4月20日(周三)之前将参赛回执(见附件2)上报团委。

2、比赛时间:5月4日(周三)晚18:00(暂定)

比赛地点:学院体育馆内

三、参赛要求:

1、各系参赛队唱两首革命歌曲,必选歌曲1首,自选1首(出场顺序按抽签安排)。要求内容健康向上,能体现当代大学生的精神风貌,具有一定的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

2、总的时间不超过10分钟(包括上下场);

3、各系参赛队自备服装及伴奏带、MP3等。

四、主办单位:学院团委、学生会

五、承办单位:各系团总支、学生会

六、参赛对象:以系为单位,参赛人数为80-120人之间。

七、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

二等奖:1名

三等奖:1名

组织工作奖: 1名

精神风貌奖: 2名

优秀奖:2名

八、评分标准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满分为100分,比赛将邀请专业评委老师担任评委,各合唱队最后得分取各评委的平均分。评分标准如下:

1、精神风貌(20分)

合唱队着装整齐,大方、统一,精神饱满,队员表演力强,口号响亮全队上下场整齐、迅速、安静。

2、音乐表现(50分)

声音洪亮,吐字清楚,准确掌握音准、节奏,符合曲目的速度要求。演唱有强弱和音乐感情的处理,有较好的艺术表现力,和声效果良好。

3、现场效果(20分)

合唱整齐,充满激情,合唱明快有力,指挥对演唱的指挥协调力强,观众反应强烈。

4、组织能力(10分)

定时定点组织排练,并保持场地卫生整洁,效果良好。每次排练提前通知团委,团委将组织学生记者做现场影像记录制作光盘。

5、教师参与(加分项目)

为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每位教师加1分,上限10分。

附件:1、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第二届“红五月”大合唱比赛备选歌曲目录

2、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第二届“红五月”大合唱比赛参赛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