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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进一步规范毕业生跟踪调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0-03-05 点击数: 来源:

浙征职〔2010〕10号

各院、系部、处室、中心、馆:

为及时了解学院毕业生的工作状况和就业质量,更好地掌握社会和用人单位的人才需求信息以及对学院人才培养工作的综合评价,为学院教育教学改革、专业建设、课程设置、学生思想教育和就业指导服务等提供依据,同时使学院毕业生跟踪调查工作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现就进一步规范毕业生跟踪调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毕业生跟踪调查工作,是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工作的继续和深入,学院成立毕业生跟踪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毕业生跟踪调查工作的总体部署、领导、督查、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陈余国、魏贤超

副  组  长: 洪  骏(常务)、杜宝山、贺旭辉

成  员:富荣辉、杨  柳、陶  元、周艺强、陈雪茹、

何光平、吴小川、李庆海、叶云琴、张敬伟、

陆栋煜、赵  磊、杨现华、刘晓丹、于遵萍、

卢华云、麻晓燕、杨  军、姚华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指导处。

办公室主任:姚华儿(兼)

二、工作职责

(一)学院毕业生跟踪调查工作职责:

1.根据学院整体发展需要制订学院毕业生跟踪调查制度,统筹协调各系开展毕业生跟踪调查工作。

2.掌握学院毕业生总体就业情况,建立学院毕业生就业信息数据库。

3.检查、协调各系毕业生跟踪调查工作落实情况,汇总各系毕业生跟踪调查情况,整理毕业生跟踪调查报告,为学院教育教学改革提供反馈建议和意见。

4.对工作后有突出表现的毕业生进行专门跟踪,并形成材料进行典型宣传。

5.保持与毕业生就业单位的联系,建立学院就业推荐网络。

(二)系毕业生跟踪调查工作职责:

1.建立系毕业生跟踪调查制度细则,组织开展本系毕业生跟踪调查工作。

2.根据毕业生的去向变化,不断扩大对毕业生的跟踪调查范围,不断更新毕业生信息数据库。

3.了解毕业生在用人单位的就业状况,在走向工作岗位后的思想品德、专业技能、知识运用等各方面情况,能否在实践工作中充分发挥在校所学的知识、技能,能否在基层中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等。

4.根据《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跟踪调查表》所反馈的信息进行统计,形成本系《××届毕业生跟踪调查报告》并于每年12月下旬报送招生就业指导处。

5.对工作后有突出表现的毕业生进行专门跟踪,收集典型事迹素材。

6.保持与毕业生就业单位的联系,建立各系就业推荐网络。

三、调查对象、时间、方法、内容

1.调查对象:学院高职毕业生及其相关用人单位。

2.调查时间:

(1)每年对我院已经毕业的学生进行调查,时间安排在九月至十二月,了解我院毕业生的工作状况和就业情况,征询用人单位、毕业生的意见。

(2)除每年进行一次常规调查外,每三年或四年进行一次较大规模的毕业生使用情况的综合调查,时间安排在十月至十二月。

3.调查方法: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填写调查表、实地访谈,必要时辅之于毕业生座谈会的方式。

4.调查内容:

(1)毕业生毕业以后的就业状况。

(2)毕业生对知识的应用能力以及对所学专业的评价。

(3)毕业生对学院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评价。

(5)用人单位对学院教育教学的意见和建议。

(6)先进典型事例与材料。

四、几点要求

1.各系应高度重视毕业生跟踪调查工作,以系为单位,由系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制订具体调查计划,组织各专业教研室和毕业班班主任,以及相关老师集中布置、限时限量完成。

2.毕业生跟踪调查要求点面结合,其中面上的跟踪要有数字统计,调查结果除有文字说明外,最好能有声像资料。

3.各专业每年调查面不低于该届毕业生人数的50%,历届毕业生典型调查要求不低于20%。

4.在调查过程中,尽量不要采用电话调查的形式,并保留原始调查材料。

二〇一〇年一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规范  毕业生  调查  工作  通知                                                                                   

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                                                                    2010年1月31日印发